据了解,2016年5月26日和2016年7月15日,新大陆(000997)与林建等人签订关于收购新大陆支付公司30%股权的相关协议约定,林建等人承诺自首付款支付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新大陆股票,其合计购买的新大陆股票金额不低于首付款金额(即12,800万元)。林建先生和周戟女士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该部分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对于锁定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同比例锁定。若违反承诺转让或减持股份的相应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