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时间:2016-03-25 11:34 阅读:
我们作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5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涉及独立董事意见时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和1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徐强

9

9

0

0

0

0

卢杨

15

15

0

0

1

1

程代强

6

6

0

0

1

1

独立董事认真仔细审阅2015年历次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异议;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了解情况并查询相关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 201531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2201542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320154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42015518日,在公司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52015522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聘任新一届高管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6201562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72015717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收购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8201581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2015半年报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9201592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1020151014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1120151211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收购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1220151230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公司收购福州弘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三、在年报审计中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我们对公司的年报审计给予充分关注。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和公司财务部共同确认了审计计划,向审计机构和公司提出具体要求;审计过程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对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加以确认,履行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中的应有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提供了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2015年,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作为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我们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取得了预期的工作效果。

2016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15年度工作中给予我们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立足科技创新,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开拓进取,争取更大的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程代强 卢杨 徐强

20163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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