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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完成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时间:2015-12-21 10:09 阅读: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79发布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增持参与人)承诺自201579日起未来6个月内共计增持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

今日,公司收到增持参与人代表的承诺函及增持相关的告知函。截止20151031日,由增持参与人委托设立的东兴信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已增持公司股票超过1亿元。现将集合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完成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2、增持的目的: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增持方式: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票

4、实施情况:自2015825日至20151030日,集合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共计635.2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持仓成本为20.526/股,增持金额共计13038.71万元。

二、相关承诺

增持参与人承诺该集合计划自2015113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增持参与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排除未来将通过该集合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证监发【201551号文等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该集合计划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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