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2015年7月8日,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胡钢先生、副董事长王晶女士、董事林学杰先生、总经理刘清涛先生、董事兼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建先生、监事兼福建新大陆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公司”)总经理林整榕先生、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栋先生、信息工程事业部总经理苏锋先生、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赖国宾先生、监事陈继胜先生、财务总监徐志凌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市值中心副总经理王栋先生、软件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晋发先生、软件公司副总经理郑培强先生(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参与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本次增持参与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共计增持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次增持参与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方式
通过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方式。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